粤办函 也2017页 471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各县 ( 市、 区) 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 已经省委、 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7 年 7 月 21日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
粤办函 也2017页 471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各县 ( 市、 区) 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 已经省委、 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7 年 7 月 21日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