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纸协[2021]12号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团体标准在行业支撑和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推动广东省造纸行业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造纸行业团体标准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要求。
2. 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3. 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4. 优先支持引领造纸行业技术发展、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规范市场秩序、填补标准空白的项目。
5. 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自筹的经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政府部门给予的补助经费、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列支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盖公章后,一式两份寄至协会团标委秘书处,并将电子版(word版)发至团标委秘书处邮箱gdpaper.msc@163.com。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
2、协会团标委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协会官方网站发布。
3.团体标准立项后,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并公示,申请单位需按《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可不定期申报,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竹 张翠梅
联系电话:020-81360396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朱紫后街1号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
电子邮箱:gdpaper.msc@163.com
附件:《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
|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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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订 | □制定 □修订 | 被修订标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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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起草单位 |
| 计划完成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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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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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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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起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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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或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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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内容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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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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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起草 单位意见 |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 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意见 |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页不够可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