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批准发布了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号:DB44/765-2019),代替了原来的标准号DB44/765-2010文件。该标准于2019年4月1日开始实施。文件下载如下: 附件1: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9第1号(总192号) 附件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