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退出

热门关键字:双碳废纸项目环保

国内新闻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广东调整省内管道运输价格 湖北、河南天然气基准门站价下调

来源:天然气咨询




延伸阅读: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中发改价管函〔2019〕453号 

中海中山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公用燃气有限公司、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1346号)精神,鉴于天然气增值税率自2019年4月1日起降低的情况,请你司在确定管道燃气具体销售价格时,充分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将增值税率降低的好处让利于用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3日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榆政发改发〔2019〕106号

各燃气企业、各加气站: 

根据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情况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省发改委《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发改物价〔2019〕348号)的要求,依据我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现将市区天然气销售价格作同步调整:

一、居民用天然气第一档销售气价由现行的1.73元/m³调整为1.72元/m³;第二档销售气价由现行的2.08元/m³调整为2.06元/m³;第三档销售气价由现行的2.60元/m³调整为2.58元/m³。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由1.75元/m³调整为1.74元/m³。

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33元/m³调整为2.31元/m³。

三、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57元/m³调整为3.55元/m³。

 以上价格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湖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下调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天纵)4月8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精神,4月1日起我省下调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和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将增值税改革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

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是省内天然气公司从上游供气企业拿到的“批发价”。调整后,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82元(含9%增值税)。据悉,因税率调整等政策影响,我省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两次下调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2017年将基准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96元降至1.86元,2018年由1.86元降至1.84元。

本次降价后,我省基准门站价格与湖南、江西相当(同为每立方米1.82元)。国内价格较高的地区是上海和广东,均为每立方米2.04元;浙江(2.03元)、江苏(2.02元)和安徽(1.95元)分居三至五位。国内基准门站价格最便宜的地区是新疆(1.03元)。

根据基准门站价格下调情况,我省调整了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含9%增值税)。调整后,武汉城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下同)为每立方米0.2198元、孝感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为每立方米0.307元、恩施州民生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为每立方米0.2219元、湖北能源集团鄂东天然气有限公司“黄冈—鄂州—大冶”管道运输价格为每立方米0.1462元;黄冈赛洛天然气有限公司按照片区供气距离分别为每立方米0.3129元、0.3442元和0.3756元;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孝昌-潜江等管道及分输点价格在0.0576元至0.4222元之间。

省发改委表示,由于各地管线输气成本不一,我省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也不同。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做好与上游供应企业的协商定价工作,统筹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结合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调整情况,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得在运输价格之外加收其他费用,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2019〕20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内管道运输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和《关于调整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1号)精神,为落实好国家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政策,现将我省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我省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87元。

二、因增值税率调整,各省内管道运输企业应自2019年4月1日起,在与下游用气单位结算购气费用时,同步下调相关费用。

三、各省辖市、县(市)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精神,于4月20日前调整管道天然气配气及销售价格。今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并轨未完成仍需疏导的地方,务必做好统筹安排。请各地将相关落实情况及时抄送我委(价格管理处)。

四、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和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城燃企业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精心组织,做好价格政策宣传解读,维护好气价秩序,保证此次气价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将改革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

 

2019年4月1日


我来留言

注册

网友留言

    置标出错:在将 nvarchar 值 'ArticleID' 转换成数据类型 int 时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