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 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197 号)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 2017 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 年 8 月25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197 号)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 2017 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 年 8 月25日